加拿大移民局一貫致力于帮助本國公民和永久居民與他們在海外的親屬團聚。由身份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員進行擔保的移民申請稱為家庭移民。

家庭成員擔保

所有的家庭移民申請都需要有定居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員作擔保。擔保人如同申請人的保証人,必須書面同意在10年內為申請人提供住所、支持和照顧。

擔保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年滿18周歲並且在加拿大居住。

 

什么人有資格申請家庭移民?

以下親屬有資格被擔保申請:

·     配偶  

·     未獨立的子女   

·     父母或祖父母  

·     在遞交申請時仍未滿19周歲、未婚並且父母雙亡的兄弟、姐妹、侄子/    侄女、外甥/女和祖孫/女。  

·     已被領養的19歲以下的養子/

·     即將被領養的19歲以下的養子/

·     不屬于以上關系並且沒有任何其他親屬在加拿大可以作為擔保人的其他親屬。

被擔保的親屬同樣需要符合健康及法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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